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加快“僵尸企业”处置,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提高破产案件 审判工作质效,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拟联合举办业务培训,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
2.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
二、培训内容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简化程序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办案指南》解读。
三、培训时间
2021年7月13日14:40
四、培训地点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第一法庭
五、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1.因受场地限制,每家会员单位最多委派2人参会,请参会会员单位确定人员后,统一报名参会;
2.报名方法,于7月12日下午5点前扫描下方二维码;
3.此次培训计入律师继续教育学时,并为完成培训的市管协会员单位颁发结业证书。
特此通知。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