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民法典时代的企业破产法制发展”专题研讨会在合肥隆重开幕。本次研讨会由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安徽大学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承办,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协办。省高院副院长汪利民出席并致辞,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朱庆和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褚道成分别主持开幕式和主旨演讲。来自全省司法界、学术界、实务操作领域的近300名专家学者、法官律师汇聚一堂,共同探讨民法典时代下企业破产法制发展的相关话题。
本次研讨会以主旨演讲和论文交流形式进行。在主旨演讲阶段,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学务副会长朱慈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任邹海林,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省律协名誉会长、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蒋敏分别就“公司法视域中的企业破产重整制度之完善”、“民法典后破产法治的发展路径”、“民法典时代金融、证券类企业破产的几点思考”做了精彩演讲。
此次研讨会共收到论文近20篇,重点围绕《企业破产法》与《民法典》相关制度的契合、《企业破产法》中破产重整制度、和解制度、管理人制度的完善、《企业破产法》修订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等主题进行研讨。并评选出一等奖一篇,二等奖两篇,三等奖三篇。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提高了大家在民法典时期代对企业破产法的认识,加强了企业破产法理论与实践的深入交流,为推动破产法法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起到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