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全市破产管理人执业监督检查
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破产管理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提高我市破产管理人的执业水平,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市管协拟于近期邀请市中院、市司法局开展全市破产管理人执业监督检查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管理人工作制度
主要检查会员单位的管理人履职工作报告、应急预案及重大突发事件报报告、财务收支管理、利益冲突防范制度是否完备,是否能严格遵守。
(二)管理人执业水平
主要检查会员单位的管理人团队是否专业化,近两年来的办案数量及案件规模情况。
(三)管理人履职情况
主要检查会员单位的管理人在预备工作、接管职责、调查职责、财产管理职责、审核债权职责、债权人会议职责等方面情况。
(四)案卷评测
主要检查会员单位近两年内承办的案件卷宗,法律文书、程序材料是否完备。
(五)案件信息公开
主要检查会员单位是否按要求及时公开案件信息。
(六)案件承办期限
主要检查会员单位在执业时是否按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及时高效履行职务。
(七)执业纪律
主要检查会员单位本年度是否被投诉查处及是否受过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处罚等。
(八)研究创新及府院评价
主要检查会员单位在学术研究、创新性做法上的成绩和政府、人民法院对管理人工作的肯定性书面评价。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各会员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整改。
(二)复查。市管协领导班子带队,市中院、市司法局委派人员、市管协理事单位及各委员会主任参加,监事会监督,分为十组个检查小组,根据回避原则,对所有会员单位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网络检查和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通知其整改。
三、时间安排
(一)7月4日至7月20日,各会员单位对照活动要求进行自查。
(二)7月21日至8月10日,检查小组对会员单位进行复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会员单位负责人及合伙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执业监督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作为破产管理人的主体职责,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及时查摆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检查小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确保将各项检查内容落到实处。复查结束后,须于8月10日前向市管协提交复查书面汇报。
(三)市管协将视检查情况适时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会员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检查评分不达标的会员单位名单,将报送市司法局、省注协、市中院、合肥铁院。
联 系 人:蔡慧、熊熠
电 话:0551-63630536
电子邮箱:hfglrxh@163.com
附件1: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22年度管理人职业监督检查分组一览表
秘书处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