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各委员会主任:
为了提高会员单位管理人的履职水平,现联合合肥中院,将其近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按各部门工作范围进行分配,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安排表,做好组织、培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
培训方式及地点:
以线下培训为主,地点可选择在协会或会员单位,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也可以安排线上培训;
三
培训及参训人员:
由各机构负责人或邀请专业人员对相关文件进行培训解读,所有会员单位从事破产管理人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
四
培训内容:
详见《规范性文件培训分配安排表》;
五
培训要求:
1、培训前做好通知、报名、人员安排及费用预算等工作;
2、培训时做好签到、现场记录、培训图片留存等工作;
3、培训后,将以上材料整理好,提交秘书处存档;
六
其它事项:
1、所有培训根据培训时长,计入律师继续教育学时;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做好防疫工作。
特此通知。
秘书处
2022年8月12日
附件:规范性文件培训分配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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