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重整与和解专业委员会与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重整与预重整业务研究委员会、合肥市庐州公证处联合开展“公证在破产程序中的应用”为主题的座谈交流活动。市管协副会长陈勇、省管协破产重整与预重整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孙长文、市管协破产重整与和解专业委员会主任徐金鹏、合肥市庐州公证处主任汪宏政、副主任李先锋、孙犁等人出席座谈。
汪宏政首先对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和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各位领导及委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庐州公证处的发展和行业现状做了简要介绍。
陈勇介绍了此行的目的,希望能够结合目前破产重整业务中存在的与公证有关问题,通过这次交流为我市破产重整与公证业务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
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李先锋对公证业务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的具体应用进行了介绍和列举;徐金鹏就破产程序中应用公证行为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等问题与大家进行了交流,并提出相关建议;孙长文肯定了在破产程序中适当引入公证业务的必要性。
大家一致认为今后各方应该积极合作、努力探索、大胆创新,为我市破产重整与预重整业务提供便利、为公证业务开拓更广的业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