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纳会员单位的决定
合管协〔2024〕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规定,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自愿报名,经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吸纳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等4家单位为资质会员,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协会非资质会员,名单详见附件。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4年1月22日
附件1:
资质会员单位名单
(共4家,按单位首字母音序排列)
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
安徽同川律师事务所
安徽皖正律师事务所
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
附件2:
非资质会员单位名单
(共8家,按单位首字母音序排列)
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大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安徽华策云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庐州公证处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
北京中伦文德(合肥)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