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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互助资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的通知

时间: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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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正式会员单位:

根据《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管理人互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互助资金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互助资金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拟更新评审委员名册。要求如下:

一、入册基本要求:在合肥市所在行业连续执业满四年,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议事能力,在本地本行业有一定影响,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且近四年内未受过所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从业人员,可提名入评审委员名册。

二、每个正式会员单位最多推荐2人。

三、已成为互助资金工作委员会委员的,优先推荐。

四、评审委员名册由协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协会理事会相同。

五、各会员单位组织好推荐工作,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应于2024年10月25日17时前提交(纸质版和PDF电子版各一份),逾期视为弃权。

联系人:夏晓雨

电  话:15955137700

邮  箱:358017089@qq.com。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2907室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互助资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推荐表